今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客都清风”发布五则通报:

01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部原主任熊伟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熊伟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涉黑涉恶组织头目梁义章背离党的作风行为放任不管、监督不力,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节日礼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规则违规推荐梁义章当选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为其捞取政治资本;生活中追求低级趣味,严重损毁共产党员的形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收受梁义章及他人送款,为梁义章等人谋取利益,充当梁义章涉黑涉恶势力团伙保护伞。


熊伟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伟昌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熊伟昌简历

熊伟昌,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梅州市梅江区人,文化程度大学,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9月至2014年11月,在梅江区三角镇工作,其间,2002年9月任镇党委组织委员,2003年5月任副镇长,2005年11月任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8年7月任党委副书记,2010年3月任党委副书记、镇长,2013年1月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4年11月任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部主任(副处职)。


2019年6月被免去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部主任职务。


02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大埔县政协原副主席黄启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启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送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开支,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黄启蒙违反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启蒙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启蒙简历

黄启蒙,男,汉族,1959年8月14日出生,广东省大埔县人,大专文化程度,1980年5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大埔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丰溪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丰溪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丰溪林场党委书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6月至2013年1月,任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任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大埔县政协党组成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大埔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换届时,不再提名大埔县政协副主席。


03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市拍卖行原总经理、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市产权交易所原所长温毅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温毅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不顾党性、工作原则,投领导所好,搞利益输送谋求政治资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图享乐,经常到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吃喝玩乐;违规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违规拍卖公车;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事实、截留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数额巨大。


温毅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温毅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温毅泉简历

温毅泉,男,汉族,1979年4 月出生,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学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至2007年11月,在梅州市财政局工作,先后任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7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广东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梅州辅导站站长,其间,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兼任梅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主任;


2011年10月,任市拍卖行总经理,其间,2011年12月,兼任市国资公司董事长、市产权交易所所长。


04

据梅江区纪委监委消息:梅州市梅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角中队队员蓝国圳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梅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蓝国圳简历


蓝国圳,男,1982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丰顺人,在职专科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工作。


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部队服役;


2002年12至2003年12月,在家待业;


2003年12月至2012年1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职工(其间: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三角中队副中队长;


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规划防控大队江南中队副中队长;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梅江大队三角中队队员;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梅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三角中队队员;


2018年4月至今,梅州市梅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角中队队员。


05

据梅江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梅江区纪委监委对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督查中队队员李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购物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数额巨大。


李都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都开除党籍处分;由梅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都简历

李都,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学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直属大队督查中队副中队长;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梅江大队督查中队队员;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梅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督查中队队员;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梅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督查中队队员。

精彩评论
  • 1楼网友2019-08-31 19:36回复 功劳大多,看简历大有才的好干部:)不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