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一男子担任外围“六合彩”赌博网站的代理,开设会员账号给他人使用并接受投注,累计接受他人投注约十五万元。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4日期间,陈某从其上级“老细”处获得“六合彩”赌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后,开设会员账号给张某、陈某等人,上述参赌人员通过陈某给的网址和会员账号、密码登录赌博网站投注,开奖后通过现金或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与陈某结算,陈某累计接受投注额约十五万元。2019年6月5日,民警在丰顺县汤坑镇某村抓获陈某,次日将其刑事拘留。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能积极缴纳罚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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