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审结黄某栋等19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一案

一、案情介绍

被告人黄某栋自2007年至2016年曾多次犯罪被判处刑罚。2016年8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以发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并纠集被告人张某基、姚某等人采用殴打、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进行暴力催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范围,自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中旬,被告人黄某栋先后纠集被告人林某平、张某、吴某平、姚某梅、姚某民、马某祥、时某忠、刘某峰、何某钊、余某康、黄某庆、林某峰、林某山、张某兵等人在居民家中,以及商店内设立扑克“九点半”赌博档,雇请被告人范某海、姚某2等人为赌博档管理人员,多次进行赌博活动,通过发放脚路费等方式招揽众多赌民前来参赌,给周边的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安定的影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二、判决结果

该案由平远检察院以黄某栋等人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平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黄某栋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五万元,其余18人被判处六个月到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三、主要特点及意义

黄某栋等人主要以高利贷、个人债务为由多次纠集人员殴打、威胁他人偿还“债务”,且多次纠集人员开设赌场,在平远县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以黄某栋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黄某栋等人涉恶团伙案件是2018年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第一个涉恶案件,通过有力打击以黄某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不仅保障了我县人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而且有利于我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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