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所谓的“收藏爱好”而去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近日,经缜密侦查,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处了2起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案,2名违法人员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10月25日,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称有人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标本。接到线索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开展循线走访调查。

经查实,2019年1月6日,五华县华城镇村民林某在某网购平台上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购买了1只画眉鸟标本。同年1月6日、10日,五华县龙村镇村民何某在某网购平台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只白面水鸡标本(其中一只已损坏)。

警方没收的部分标本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林某、何某2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没收画眉鸟标本1只及白面水鸡标本1只。

借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坚决抵制来自非法渠道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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