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15时许,平远县大柘镇一男子刘某东(男,63岁),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声称其妻子李某在大柘镇新建路被人殴打,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大柘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后,发现刘某东满身酒气,支支吾吾无法说清事情经过。

经进一步询问,民警了解到刘某东是因为醉酒后,用钥匙打不开自己家大门,遂谎报了妻子被人殴打的案情。

民警随后联系了刘某东妻子,得知其目前在佛山居住,在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日期间,都未返回平远,也没有被人殴打一事发生。

刘某东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和依法办案,平远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东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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