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决定任命潘启东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姚智超,市法院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见面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职事项,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职事项。会上,何建元为新任命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启东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宣誓。
(宪法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19年4月9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启东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