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日从“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获悉,近期我市存在个别缴存职工违规提用公积金的情况。原文如下:
近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仍发现个别缴存职工通过伪造不动产权证、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骗提其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行为属违法行为,该行为需承担相应后果,包括退回骗提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通报其所在单位或报请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予以依法查处等。请广大缴存职工依法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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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11:07
2019-04-08 09:23
2019-08-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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