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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农民工这种爬上塔吊“以死相逼”的做法,去讨要工资或者工伤赔偿,已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有其特殊性,警方对当事人拘留,符合法律依据。其实现在维权的手段那么多,农民工首先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
      历来,年底爬塔吊,或者爬到楼顶,以死相逼讨要工资或者赔偿的新闻,屡见不鲜,有人真的跳下来,结果是伤残一生,或者当场死亡,为了几千或者十几万,这样真的不值得,希望大家最好走法律线路,去为自己维权!年底了,希望各位老板,开发商善待农民工,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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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梅州城区接连发生了两起为讨薪而爬上塔吊的事件,违法嫌疑人的行为因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拘。

8月30日14时30分,梅江公安分局东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天13时许,梅江区芹洋半岛某建筑工地包工头涂某明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下攀爬塔吊至塔臂末端。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涂某明因与公司索要钱款无果后私自攀爬至塔吊末端滞留,后经东郊派出所民警及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该公司项目部、消防工作人员及医院救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涂某明及其家属做劝导教育工作,当晚21时许,涂某明才通过塔吊安全返回至地面。

无独有偶,7月27日15时许,三角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工地内有工人因薪资问题爬上了80多米高的塔吊,与在场相关工作人员僵持至当晚23时,才同意回到地面。

警方提醒,讨薪应理性,相关法律已为务工人员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如先行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等等。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不要不懂法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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