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身亡,妻子将胎儿流产,公婆拒分儿媳赔偿款,法院判了】2016年7月,广东梅州五华男子卢某在深圳工作时因意外触电身亡。雇主、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屋主赔偿、补偿卢某父母、妻子三人共计65万元!

然而,死者安葬后,已收到的277000元赔、补偿款中,卢某明夫妇却没有分配份额给媳妇叶某。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叶某将曾经的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配已收到的赔、补偿款277000元中三分之一的份额。

叶某称,作为卢某的配偶,她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款,但是对方一直拒绝支付,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


卢某明夫妇则称,不同意叶某的诉讼请求,安葬费等花光了所有已收到的赔偿款,且叶某未经他们同意擅自将胎儿作流产处理,其无权获得死者的赔偿金。


广东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死亡后获得的赔偿款归死者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共有,而非单方占有。故依法判决公婆支付叶某72761.3元。此外,卢某死亡后,叶某自行终止妊娠与本案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因果联系,且叶某的上述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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