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公布。《报告》显示,20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成效明显,受益范围持续扩大,缴存规模稳步提升;政策红利有效释放,贷款规模稳定发展,异地贷款及“商转公”贷款实现新突破,贷款使用效益充分彰显。同时,以“好用易用”助力提振消费、精细化管理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更好地服务民生、惠及百姓。
异地及“商转公”贷款实现新突破
《报告》显示,2025年,我市公积金受益范围持续扩大,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港澳台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避险搬迁安置群众等被纳入保障范围。缴存规模稳步提升,当年缴存额52.90亿元,比增1.64%;缴存总额516.33亿元,比增11.42%;缴存余额158.32亿元,比增11.04%。其中,新增灵活就业人员6759人,灵活就业人员实缴人数共11557人。
贷款规模稳定发展,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16.06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3万笔、227.98亿元,分别比增4.10%、7.58%;贷款余额102.77亿元,比增1.87%。
异地及“商转公”贷款实现新突破。全年发放异地贷款720笔、2.57亿元;累计发放异地贷款19.46亿元、余额13.49亿元。全年发放“商转公”贷款1485笔、5.69亿元,累计发放“商转公”贷款3117笔、11.73亿元。
公积金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38亿元
贷款效益有效发挥。去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2.9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5.32%。全年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53.22亿元,住房贡献率83.96%。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8.73%,购买二手房占31.2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贷款占31.45%,双缴存职工贷款占68.55%。贷款购房人群中,30岁(含)以下占34.11%,30岁至40岁(含)占45.18%,40岁至50岁(含)占16.02%,50岁以上占4.69%;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占86.04%,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占13.96%。
提取方面,13.6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37.16亿元,同比减少6.17%,提取额占缴存额70.24%。年末提取总额358.01亿元,比增11.58%。其中:租房提取13644人、比增41.26%,金额1.01亿元、比增23.4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73%,租赁住房占2.72%,老旧小区改造占0.25%,离退休提取占17.45%,其他占6.66%。
此外,我市持续强化公积金精细化管理,实现资金安全稳健、保值增值。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38亿元,增值收益率0.92%。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惠民利企实效
2025年,梅州公积金聚焦民生保障、人才引育、企业服务等方面,印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落实“才聚梅州大行动”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还经市政府同意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工作的通知》,精准发力、协同发力,在主动服务“百千万工程”和实体经济发展上开创新局面。
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梅州公积金通过推进“两个100%”改革和打造“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所有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个人所有事项实现双渠道“指尖办”,缴存和提取类业务“即来即办即结”、资金秒到账,贷款类业务“即来即办即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总份数从204份精简到95份(简化54%),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排名全国前列、全省第一。
不仅如此,梅州公积金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首创公积金异地贷款一体化平台模式,得到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主要领导对“梅州模式”“从0到1”创新的高度肯定;在全国首创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等额债券质押机制,获全国多个城市中心借鉴应用;成为全国首批实现数字人民币覆盖公积金全业务场景应用的城市;创新建立避险搬迁安置群众公积金融资渠道、健全缴存单位融资授信综合评价体系等,以系列创新举措破解服务堵点、强化民生保障、赋能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