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8年,梅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突出政治统领,综合施策,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平安之乡”建设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过硬的工作措施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努力打造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立案530宗,破案412宗,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668多万元;检察机关公诉案件21宗145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12宗97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5宗,结案48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组织部门共排查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39个,整治涉黑恶村(社区)党组织7个,撤换调整“四不”的村党支部书记88名,在2018年广东省群众安全感第三方评价成绩中,梅州再次获得全省第一名。全市群众的民生福祉提高了,投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实现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