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全市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及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形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11 月14日,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中队和兴南中队民警走进齐昌小学,宣传民警在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的过程中,通过一问一答的互动形式,寓教于乐、引人入胜,现场氛围十分活跃,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课。

之后,民警还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倡导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让孩子们把宣传资料带回家,做好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从而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控,严查学生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家长要为孩子的安全着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纵容孩子的交通违规行为,同时要以身作则,按照“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的要求,为孩子树立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形象,督促孩子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精彩评论
本文暂无评论,快点抢沙发吧!